郑州尖岗水库:饮用水源地变“野泳浴场”谁来管?

发布于:2025-07-22 阅读:1
郑州尖岗水库是重要饮用水备用水源地,却成野泳聚集地。这里水深差异大、水下环境复杂,有极大溺水风险。虽有警示和巡逻,但野泳乱象难止。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,法律也明确禁止此类行为,需各方合力守护水源安全。

近日,有市民反映,郑州尖岗水库作为重要的饮用水备用水源地,竟成了游泳爱好者的“天然浴场”。7月19日17时许,记者在尖岗水库中段走访,看到库区岸边及水域内有多名野泳者,部分市民带孩子嬉戏,还有人牵宠物狗下水。

尖岗水库

尖岗水库水面面积达7500余亩,是全国重点防洪水库,也是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一级饮用水备用水源。然而,其一级保护范围内水深差异大,水下环境复杂,溺水风险极高。坝前水域水深17 - 20米,上游部分水域水深也达8 - 12米。水库周边虽有围栏和警示标语,但部分围栏破损、有缺口,人员可轻易进入。

为何明知危险,仍有市民执意野泳?一名带孩子游泳的市民称这里水干净、环境好,比游泳馆舒服。夏季高温,尖岗水库成了不少市民眼中的“天然浴场”,即便知晓禁止规定,仍心存侥幸。附近居民介绍,部分隔离网修复后又遭破坏,巡逻船走后野泳者就返回。

野泳

7月21日,郑州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尖岗水库运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中心对野泳仅有劝阻权,执法主体应为生态环境部门。目前库区日常巡逻分上、下午时段,无法24小时值守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称,他们已收到反映并采取措施,包括增强巡逻执法力量和加强宣传。但现有执法力量有限,难以全面监管,欢迎市民举报。

此前,尖岗水库运行中心曾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教育劝阻了不少野泳、钓鱼、划船者,还对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。但专项行动后,野泳乱象很快反弹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明确规定,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,个人违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。多地已有处罚先例,如湖南株洲、衡阳,浙江慈溪等地。

水源保护

郑州一救援队工作人员呼吁,市民不要到尖岗水库野泳,这不仅污染水源,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守护饮用水源安全,既需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,更需市民提升规则意识,共同抵制野泳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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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尖岗水库 野泳 饮用水源地 安全隐患 执法监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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