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,真相反转令人唏嘘

发布于:2025-07-22 阅读:1
天津一对姐弟为300万遗产闹上法庭,本以为是亲姐弟争产,结果发现两人均为收养。法院调解后,房产归弟弟,弟弟给姐姐55万补偿。这场纠纷揭示了亲情在金钱面前的脆弱,也体现了法律在定分止争中的作用。

近日,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关注的遗产纠纷案件。法庭上,孙姓姐弟为八旬父母留下的300万房产和存款激烈争吵。姐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分房,弟弟则凭借公证材料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。

遗产纠纷

事情要追溯到多年前,1966年,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孙大姐,7年后孙小弟出生(后证实也是收养)。二老含辛茹苦将姐弟俩养大,希望他们相互扶持,然而一套拆迁房却让姐弟反目成仇。

2007年,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,但赠与人签字处仅有孙大爷一人的签名捺印。母亲离世后,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,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,期望姐弟和睦。

今年3月13日开庭时,孙大姐的代理人提出新诉求,要求分割父亲名下价值300万的房产,认为母亲的份额应作为遗产处理。弟弟则坚决反对,双方僵持不下。法官班耿齐考虑到若分案处理,姐弟俩诉累增加且关系可能彻底破裂,于是坚定了“调解为先”的思路。

亲情

调解进入家庭情况调查时,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。原告代理律师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复印件,证实孙小弟也是被收养的。弟弟得知后情绪崩溃,难以接受这个事实。

班耿齐法官耐心劝导,指出收养不影响继承权,父母的养育之情比血缘更重要。随后,法官改变调解方式,采用“背靠背”调解。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,双方达成一致:房产归弟弟所有,弟弟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,丧葬费、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。

从法律角度看,依据《民法典》,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。本案中,尽管姐弟俩均为收养,但都依法享有继承权。然而,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,从法律层面讲,该房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。

法律调解

这场遗产纠纷令人深思。原本应相互扶持的姐弟,因一套房产对簿公堂。即便有多年的养育之情,在金钱面前也变得脆弱不堪。这也提醒我们,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,提前规划、明确分配至关重要,同时也要珍惜亲情,不要让金钱蒙蔽了双眼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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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遗产纠纷 姐弟争产 收养 亲情 法律调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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