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赖辅助驾驶致 1 死 4 车损,检方相对不起诉引深思

发布于:2025-07-14 阅读:1
近日,浙江慈溪一起交通肇事案引发关注。何某某开启辅助驾驶致 1 人死亡、4 车损坏。该车为 L2 级辅助驾驶,何某因过度依赖致事故。不过他有自首等情节,检方相对不起诉。此案例给驾驶员敲响警钟,要正确认识辅助驾驶。

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,汽车的辅助驾驶功能为驾驶者带来了便利,但也潜藏着风险。近日,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,为我们敲响了警钟。

辅助驾驶

2024 年 9 月 23 日,何某某驾驶车辆回家。为减轻行车负担,他打开了车辆的辅助驾驶系统。此前使用时,开启该系统车辆碰到前方有车会自动刹车,于是他放松了对路况的关注。当行驶至 G15 沈海高速遇到拥堵时,车辆未能及时识别,仍以 110km/h 的时速行驶。等何某某意识到危险,与前车距离已不到 10 米。他慌乱中打方向盘,车辆追尾前车,造成前方一辆汽车被撞翻,另一辆车被追尾,被撞翻的车子还碰撞到另一车道的车辆。更不幸的是,何某某车上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事后,何某某懊悔不已,他表示太依赖辅助驾驶,以为车子会自动刹停,发现危险时踩刹车已来不及。实际上,他驾驶的车辆配备的是 L2 级辅助驾驶,虽具备自适应巡航控制和车道保持辅助功能,但仍需驾驶员保持专注并随时准备接管。事发当天是白天,视线良好,若人工接管本可避免事故。

交通事故

慈溪市检察院最终对何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,因为他犯罪情节轻微,有自首、自愿认罪认罚、赔偿及获得谅解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。但这起事故的教训却十分深刻。

如今,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,2024 年头 9 个月,全国因辅助驾驶系统导致的车祸大幅增加,81%的事故是因为司机开启辅助驾驶后放松警惕。很多司机对辅助驾驶功能存在误解,厂家宣传时可能夸大其作用,而车主往往未完全理解“L2”等标识的含义。

对于驾驶员来说,无论车辆配备何种辅助驾驶功能,坐在方向盘后就要牢记自己是第一责任人。辅助驾驶只是辅助,不能替代人工操作。在享受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,要时刻保持清醒,关注路况,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。

驾驶员责任

生命只有一次,开车时要敬畏科技,用责任担当守护生命。希望广大驾驶员能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,共同筑牢出行安全底线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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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辅助驾驶 交通事故 驾驶员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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