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年轮》版权之争:撕裂音乐圈体面,谁是真正赢家?

发布于:2025-07-26 阅读:1
近日,《年轮》原唱与版权之争闹得沸沸扬扬。网红旺仔小乔言论点燃导火索,音乐平台操作激化矛盾。汪苏泷收回授权,张碧晨坚称原唱。这场纷争暴露行业问题,让歌曲沦为牺牲品,各方皆输,令人唏嘘。

近日,音乐圈被一场围绕《年轮》的版权之争搅得沸沸扬扬。7月25日凌晨,汪苏泷工作室一纸声明如惊雷炸响:即刻收回歌曲《年轮》所有商业演唱授权,暂停一切翻唱许可。短短两小时后,张碧晨工作室针锋相对发布声明,坚称张碧晨为“唯一原唱”,并晒出国家级版权登记与发行时间证据。

年轮

这场纷争的导火索,竟是一位网红不经意间的言论。2021年,“旺仔小乔”在直播翻唱时坚称“原唱只有张碧晨”,并放话“认定的事不会改” 。当时,这番言论并未掀起太大波澜。然而在今年7月22日,“旺仔小乔”在直播间重提旧论,宣称《年轮》原唱仅为张碧晨,并拒绝标注汪苏泷为原唱。这番言论被网友翻出后迅速发酵,暴露了翻唱生态中的版权认知混乱。

随着事件的升温,音乐平台的操作进一步激化了矛盾。7月23日,网友发现QQ音乐移除了张碧晨版《年轮》的“原唱”标识,仅保留“演唱者”标注,而汪苏泷版本仍显示“原唱”。这一变动被解读为“张碧晨原唱身份被取消”,#张碧晨年轮原唱被取消#话题阅读量瞬间冲上3亿 。尽管平台在数小时内恢复标签,但十年默契已被撕开裂缝。

版权之争

面对汹涌舆情,张碧晨工作室于7月25日凌晨发布声明,以四项核心证据捍卫“唯一原唱”身份:合同条款显示签约时未被告知存在同期其他艺人演唱版本,合同无“多版演唱者”约定;国家级版权登记证书,明确张碧晨为演唱者;2015年6月15日张碧晨版《年轮》作为电视剧《花千骨》插曲上线,早于汪苏泷版本;电视剧《花千骨》官方音乐专辑、宣传物料等均认定张碧晨为原唱。声明结尾那句“与《年轮》正式告别”,被解读为对收回授权决定的无奈回应。

汪苏泷方的反击更为凌厉。在张碧晨声明发布仅两小时后,其工作室宣布全面收回《年轮》授权,强调三点立场:作为词曲创作者及版权方,依法行使著作权;晒出2015年项目邮件,证实《年轮》立项时即规划“男女双版本”;明确对比另一首合作曲《梦幻诛仙》为“双原唱”,暗指《年轮》性质相同。大象音乐老板李思睿的配文“《年轮》回家”,被视作对创作主权的宣示。这一操作直击张碧晨软肋——非创作型歌手对版权缺乏掌控力。

音乐圈

从法律角度来看,《著作权法》未明确定义“原唱”,导致“首发演唱者”(张碧晨)与“创作型演唱者”(汪苏泷)均主张权益。音著协人士坦言:“若合同未明确约定,创作人与首唱者均可能被认定为原唱”。2015年那份尘封的合同细节,成了悬在空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
《年轮》之争看似是一场关于“原唱”标签的闹剧,实则戳中音乐产业三大痛点。首先,法律定义的空白让争议陷入死局。由于“原唱”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,使得类似《年轮》这样存在多个演唱版本的歌曲,在版权归属和权益分配上容易产生纠纷。其次,OST领域常见的“双版本推广”模式缺乏合同标准化条款。再者,商业化翻唱模式泛滥,扭曲版权认知并分流原作收益。

收回授权意味着双输结局。对于张碧晨而言,《年轮》作为其代表作之一,失去商业演唱授权无疑是巨大的损失。而汪苏泷虽然依法行使了著作权,但也承受着舆论的反噬,被部分网友指责“断人财路”。而最大的输家无疑是听众,《年轮》承载着无数人的青春记忆,如今却沦为规则漏洞与利益博弈的祭品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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